法律问答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代理服务,甲方收款,一年后甲方提出乙方销售无效,(双方已经终止合同六个月),这是附加条款吗?

2020-04-03 03:5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前者包括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约定解除合同以及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行使解除权的条件,待条件成熟时,一方可据此解除合同;而后者是指在合同签订之后,若出现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沈某的解除权即属于后者。  根据《律师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可以拒绝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代理,也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而新《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也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这些法律规定表明,委托人不但在出现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其他违约行为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及法定的其他情形时,可以解除合同,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委托人只要将解除合同的意思通知对方,委托合同也可解除。
    因为委托合同的建立是以双方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前提的,这种信任若发生动摇,委托合同也随之丧失了存续的根基。
  • 以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为例, 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会存在哪些错误?  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主要存在以下三大错误:  
    一、多处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  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几手背书中,有两处以上的背书都有“委托收款”字样。  
    二、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  具体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行为XX工行,而结算凭证上却盖着XX农行的结算章。  
    三、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  实务操作中具体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人名称填写不正确,收款人与开户行填写不规范。  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错误解决方案:  属于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和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等结算凭证错误,可说明情况,重新填写正确凭证,承兑行应该给予解付。但属于因不懂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填写而造成多处委托收款背书时,则逐个要求其合法取得承兑汇票背书的前手证明背书的连续性,以此依法举证,承兑银行也应给予解付。
  • 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委托合同确定了受托人愿意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法律关系。这是委托代理关系产生及其被代理人(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得以向代理人(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授予代理权的基础关系。
    否则,委托代理关系会因失去基础而难以存在,同时,在民事流转领域内适用的委托合同,是以完成代理关系,实现被代理人所追求的结果为目的的。脱离了这一目的,委托合同就失去了法律意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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