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公司的司机谁开起重机,公司请我用电钻钻水泥,很大,我拒绝了,请原谅,我在公司工作了五年多,没有合同,没有退出的补偿。

2020-04-01 20:21: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单位违法。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可以仲裁。需要举证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条是重要证据,但是有时工资条没有公司的信息,单位不承认,还需要其他证据形成链条。你可以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现在提出应该在仲裁时效内。
    自用工之日起1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即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无故辞退属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一年或者6个月以上一个月工资,不足6个月半个月工资)的二倍。
  • 法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没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解除合同,劳动者有经济补偿的情形是:   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裁减人员的。
  • 其一,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其二,如果你属于试用期内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属于正式员工,而用人单位无故辞退,你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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