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丢失离婚调解书原件的必须是当地的吗?

离婚
2020-04-01 19:29: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在除了上述法律规定的不能进行调节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调节的方式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乃至子女抚养权问题进行调节。
  • 这个涉及到抚养权的变更,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诉变更。若对方不同意,你认为他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有法定理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离婚调解书双方签收完就表示调解书生效了,法院调解书和判决书一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离婚调解书因为是由双方签字生效的,属于双方自愿基础上达成的调解,所以不能反悔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调解书需要双方签收才生效,只有一方签收的情况下调解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这个时候如果对调解书结果不满意或者反悔的话,是可以上诉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