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机动车辆停在住宅小区转弯处的道上,我安全驾驶不耗油的四轮车与机动车辆相碰,人免伤,但两辆车常有损害,机动车辆驾驶员要我包他损害,我不会包,我车也损伤,他已报安全事故科,还没有处理,手足无措,我想问一下义务怎样区划?

2020-04-01 18:16: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索赔流程: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要及时报警,抢救伤员,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才可以按标准进行索赔。报警后交警部门会进行交通事故认定你,制作认定书。如果车是有保险的那也要及时报警保护现场,一边保险公司确定车辆的损害赔偿
    具体的赔偿可以通过协议、调解、诉讼的程序进行。
  • 交通事故未处理完,如果没有如下情形,车辆能过户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七)项、第
    (八)项、第
    (九)项规定情形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三节 转移登记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1、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一方负主要责任。但主次最终要体现在多少比例上才有意义。如果你认为主要责任是指90%,我认为主要责任是指51%,到底主要责任是指百分之多少呢?如果没有法律规定,会让当事人无所适从。实践中,有些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了所谓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的比例,但是也不绝对一样,有规定主要责任是60%,也有规定是70%。可是,这个比例的法律依据到底从何而来呢,却很少有人能弄清楚。
      
    2、事实上,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规,2004年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
  • 发生双方机动车事故原因无法查清责任划分的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在该类交通事故发生后,无论交警是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首先推定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而对于“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的规定,我们的理解是应限定为非机动车、行人有重大过失的,才能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一般的过失是不能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