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们的店铺招牌和大门口的木质地板被楼上住户茶馆的空调机漏水弄坏了,原本商议解决好一人负一半的义务,結果今日她回来告诉我是当时人们把她的排水管道安到人们的广告牌里了,我想负承担全部责任,还要我把广告牌拆了她要再次对接,这些钱因为我会出。我觉得问,我就是承担全部责任吗

其它
2020-04-01 16:27: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漏水水管漏水一般楼上住户有修理的义务,这时双方可以先通过友好协商处理,或者由第三方介入调解,比如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等等,由于漏水所给一方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漏水原因和损失情况而定。

  • 1、超过保修期,开发商对水管因接头问题而漏水不应承担责任;
    2、由于漏水是因为你家与总水管的接头处存在问题导致,致使楼下也进水对其造成一定的损失,你有一定责任,主要是侵权责任。但楼下要对其损失负举证责任。
    3、物业对没有保护好总水阀手柄的安全以及在手柄被偷之后没有及时修理安装,因此导致损失的扩大,也有一定的责任。
  • 关于楼上漏水处理问题的解答,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以及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物权法》第二篇第七章对相邻关系都做出了明确规定。首先,处理相邻关系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16字方针。
    无论是房屋业主还是行政部门、人民法院,在处理或调解相邻关系纠纷时都应当严格遵循上述基本原则。其次,不动产相邻方在妨碍了对方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再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适用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明确将相邻关系纠纷以及包括的类型做出详细规定,从而从程序上保证了实体法的适用,为人民法院解决此类纠纷确定了受理案件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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