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租约到期后,如果没有再租约,乙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不提前15天通知乙方退房,甲方扣押黄金是合理的?谢谢!

2020-04-01 11:24: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没有续签合同,房东有权要求房客搬离。
    但如果没有续签并且房东也没有要求租客搬离,租客仍然继续居住的,表示双方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房客继续向房东缴纳房租。
    但自此以后房东或房客任何一方可以随时终止终止合同关系。
  •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
    千万不要以为“双方都没意见,只要自动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

  • 1、房东在租赁期间把房子卖掉,不影响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出租人不告知承租人出卖租赁房屋,造成承租人损失的,由原出租人负责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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