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网络贷款,7天不合理合法高射炮,今天还贷最后一天,都还没贷款逾期,被催款发彩信P了我的相册还有一个花圈的照片说要发送给我手机通讯录上的人,这样的事情能告他吗,他短消息里讲过他是哪家网络贷款的人

2020-04-01 07:20: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金的请求以有约定为前提,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则无法作这样的主张。但是逾期可以要求支付逾期的利息。在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逾期利息参照约定利息。就所问问题而言,如果有约定违约金,则可以在收取逾期利息的情况下,一并主张违约金。
    但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之和不得超过法定标准。 具体的法律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P2P网络借贷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资金借出人获取利息收益,并承担风险;资金借入人到期偿还本金,网络信贷公司收取中介服务费。
    P2P网贷最大的优越性,是使传统银行难以覆盖的借款人在虚拟世界里能充分享受贷款的高效与便捷。网贷平台数量近两年在国内迅速增长,迄今比较活跃的有350家左右。
  • 逾期还款的利息是否可以按照借款单上约定的借款期内的利率计算,此应该分三种情形处理。  
    一、如果属于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违约的,债权人因其违约而造成的损失主要是依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因追讨而支出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比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稍高,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债务人亦可以预见,在债权人主张的情况下,如果借款单上的利息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如属民间借贷纠纷,债务人违约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故只要借款单上约定的利息没有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人民法院均可以予以支持。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及基于公平原则,在双方约定的利息低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以补偿债权人的损失,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支持。  
    三、如果借款合同无效的,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不存在违约,故不管是否逾期还款,均应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赔偿利息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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