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丈夫在小车天然气公司上下班有十年了,可是如今企业有明确提出要裁人,说如今明确提出不干了的能够 赔付十万左右,假如要留下的,那薪水将会要降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上下,我丈夫想留下做,可是又怕假如企业到时破产倒闭得话又赔不上那么多少钱,因此如今很担心究竟是如今拿钱离开好,還是先做着好

2020-04-01 06:5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破产的话单位要给员工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的补偿金,发放欠员工的工资,补缴各项法定保险金,然后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把员工的关系转到当地失业机构依法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金结束后,员工可以到当地社保部门设立的档案托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就可以个人继续缴纳保险金。
  • 工厂倒闭,也就是破产,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四)款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六)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应得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时间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时间按半年支付,最多12年;本人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按终止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申报地点: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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