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你能告诉我孩子的母亲出城了吗?

2020-03-31 17:30: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同居生孩子上户口:需携带小孩的出生证,家庭户口本,准生证,一份书面申请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审批后户籍科即可为小孩办理户口。详情可咨询一下当地公安局户籍科。没结婚非婚生育的子女享有合法生育子女同等待遇,小孩可以报户口的,小孩跟母亲就报在母亲的户口上,未婚生育也是违反我国《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到计生办和公安系统咨询罚款事宜。
    先把罚款交了,随后为孩子上户口。
  • 新生婴儿在30日内向婴儿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所需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身份证明
    (3)《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2、对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婴儿,办理入户,可凭
    (1)本人申请(说明理由);
    (2)乡(镇)、街道出具的婴儿出生情况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4)责任区民警的调查核实报告;
    (5)父母身份证明;
    (6)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
    (1)持以上材料报派出所、分局审批后,分局签发《准予入户证明》;
    (2)持《准予入户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户口登记部门每月向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新生儿户口登记情况。
    3、出国人员在国外生育的子女,回国后可在父母一方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所需材料:
    (1)国外所生子女《出生证明》;
    (2)父母及子女回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3)父母结婚证;
    (4)父母身份证明;
    (5)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户口问题是否需要跟随抚养孩子一方法律是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为了方便孩子读书上学的需求,一般情况都会跟随抚养孩子一方的。
      办理孩子户籍原则上是不需要一方同意的,可以直接拿着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以及孩子户口页,去抚养孩子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手续,之后带着准迁手续去孩子现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最后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就可以了
  • 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和共有人所有,和户口本登记的其他人无关。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搜索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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