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般刑事案件的伤痕鉴定什么时候进行(自己是受害者)让谁做?

2020-03-31 14:2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消费者追回网络平台被诈骗的刑事案件的钱,直接报警,向办案民警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等,并配合民警工作。
    一、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 发生车祸后,在伤者的到救治并且方便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伤情鉴定。伤情鉴定的鉴定结果会作为双方进行车祸赔偿的依据。同时还应当考虑双方的责任大小,这个则主要时依照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进行确认。
  • 派出所不能出具伤情鉴定书。派出所只能出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伤情鉴定是公安机关在受案以后对法医下达的一种委托书。委托法医部门鉴定当事人的伤情。公安机关不出具伤情鉴定委托通常有两种情况
    1.是因为当事人伤情明显属于轻微伤,不够轻伤或以上。
    2.公安机关对事情还在调查,尚未立案。如果以上两种情况都不属于,当时人家属可以明确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就会给当事人下达鉴定委托书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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