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性和男性离了婚在沒有房地产的状况下能够再立一个户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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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女方只有权要求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双方没有房产就无权要求分割。
2.户口问题根据公安局户籍管理解决。
3.孩子可以由一方
抚养,因孩子年满十周岁,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不直接抚养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但女方无权要求男方对自己进行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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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都自愿
离婚,并对
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已经达成了协议的情况下,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
去民政局
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有:
1、身份证
2、户口本
3、
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1、申请补办户口本
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
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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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因此你所说的情形,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是平均分割。涉嫌家庭暴力,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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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我建议如下:
1、关于130平的
拆迁安置房,如果老房子是你父母的,则该房子是你父母,和你们没有关系。
2、关于婚后购买的90平的房子,是你父母、你们夫妻四人共有财产。
3、关于美吉特的店面,系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
4、关于越野车,只要是婚后购买,即使登记在乙方名下的,仍然系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
5、关于孩子,会根据你们双方的经济条件、离婚过错方是谁等因素综合确定。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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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