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山坡地的租赁协议最多多少钱年假如房租未交能否取回山坡地?

2020-03-31 11:16: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九条
    国有土地租赁可以根据具本情况实行短期和长期租赁。对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短期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对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具体租赁期限由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
    第十条
    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年期的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签订合同的原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将剩余年期的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
    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上或抵押,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或者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
    承租人转让土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给第三人,承租土地使用权由第三人取得,租赁合同经更名后继续有效。
    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抵押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随之抵押,但承租土地使用权只能按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值及租期估价,抵押权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同时转让。
    第十一条 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年期内,承租土地出让,承租人有优先受让权。租赁土地在办理出让手续后,终止租赁关系。
    第十二条
    已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土地使用者,有条件的,可终止原租赁合同,改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已签订土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有困难的,交足已使用年限的土地出让金后,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可以终止原出让合同,改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第十三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年届满前不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应对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
  • 房东就同一房屋签订多份租赁合同的,如果合同均有效,各承租人都要求履行合同的,一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首先由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优先取得租赁权,如果都没有占有该租赁房屋,则由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承租人优先取得租赁权,仍然无法确定的,由租赁合同成立在先的承租人取得房屋的租赁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山地租赁合同范本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对山坡拥有所有权,合同到期调整权,并对乙方管理山坡林进行监督 2,有权要求乙方按数上交承包款 3,有义务保护乙方在山坡内的一切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的要求合理经**坡林 2,有权拒绝甲方在合同期内对山坡林进行调整 3,承包期内有权禁止他人在承包区内的所有非法行为 4,有义务管理所辖坡面,不得转让 5,有义务按时按数向甲方交纳承包款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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