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你,我和购物中心签订了租约,已经营业一个多月了,但是现在因为火灾没有通过,餐饮部门已经清除,我们受到很大影响,我们可以要求退还装修费吗?

2020-03-30 17:15: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设备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综上所述,在企业正常经营中,租赁设备是常有的事情。企业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牢记签署设备租赁合同注意事项,看清每一个条款,要求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详细了解设备情况,并在合同中注明设备维修责任,明确设备交付时间和地点。最后,确定合同条款无误后,双方都要签字盖章。
  • 设备租赁时一定要注意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设备使用人和被租赁设备管理人之间的交易必须合法,否则出现意外事故不受法律保护,换句话说就是要有合同,有合同必须有公司名称,没有公司名称就要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但要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否则出现任何后果自负。
    依据就是愿不愿意签合同或者有没有合同并能承担起责任,不愿签就不能租用。
  • 房东就同一房屋签订多份租赁合同的,如果合同均有效,各承租人都要求履行合同的,一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首先由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优先取得租赁权,如果都没有占有该租赁房屋,则由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承租人优先取得租赁权,仍然无法确定的,由租赁合同成立在先的承租人取得房屋的租赁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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