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递延退休年龄是按出生年龄还是按完全退休年龄计算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30 11:35: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时常遇到职工出生时间档案记载与身份证不一致的情况,这就引出了职工退休年龄确定标准的问题。  通常职工的出生时间档案记载与身份证记载相矛盾大致有以下四种情况:  一是在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时,职工为避免年龄过大(过小)不被单位录用而采取虚报改小(加大)自己的年龄;  二是入伍时不达(超过)年令,为达服役目的而更改出生时间;  三是在初次就业时,职工在填报出生时间时阴、阳历不分,导致出生时间在月份上的差异;  四是为达到提前退休目的,采取其他不法手段和其他有可能导致出生时间差异的情况。
      为此,国家出台政策作出了专门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中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这项政策的出台在职工退休年龄认定上作出了硬性规定。按照此规定,确认职工退休年龄的基本依据是本人身份证与个人档案。对于这项规定,有些职工不太理解,认为身份证记载日期就应是本人出生日期。
    殊不知,就社会实际来看,身份证有人为操作的可能性,仍然存在着变更、伪造身份证的现象。因此,仅凭身份证是不能完全确定职工的出生日期的。而职工的个人档案记载着其本人的主要学习简历、工作简历和其他一切与社会活动相关的资料,其历史性、连续性、真实性较强,且由专人保管,不易篡改、伪造,因此,档案与身份证相结合确定职工出生时间更具权威性。

  • 1、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等。基本公式: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本息和÷120,各地实际计算公式会有差别,以当地政策为准。

    2、也有按新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首次领取时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 “相关部门正在酝酿条件成熟时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有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每3年延迟1岁,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是在刚落幕的中国劳动论坛上透露这一信息的,消息引起了各方关注。
    (11月6日《新京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酝酿延长法定退休年龄,目的之一就是减轻“白色浪潮”对社会养老的压力。由于未形成养老保险转制成本支付机制,导致企业社会保险费率过高,养老保险金缺口巨大。
      不可否认,延迟退休,对养老金制度的自我平衡是有好处的。然而,在社会总劳动人口一定的情况下,提高退休年龄只能以减少其他劳动力的就业为代价。据了解,《男女退休年龄同时推至65岁?》的报道一出来,引起了市民的极大反响。
    在对此发表意见的网友中,超过九成的人持反对意见。特别是下岗职工,找份工作不容易,就盼着退休来养老,这一延迟,简直是要了他们的“命”。如果大量的年轻劳动力无法找到工作,不仅意味着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也意味着今后养老金积累的困难,其结果是当年轻的劳动力人口进入老年后,其养老问题将会成为一个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
      失业和养老,构成了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内在钳制关系。如何找到延迟退休与解决就业之间的最佳结合点,缓解这两股力量对中国社会稳定所产生的震荡,是个盘根错节的问题。中国延长退休年龄是必须的,但很难在近期内实行,需要依靠多次渐进的调整。
    笔者以为,目前我国推行的退休年龄制度已经陷入路径依赖。这种机制使制度的演进一旦走上某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就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也就是说,人们过去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
      事实上,提高退休年龄,并非想象的那么可怕。在中国劳动力市场上,老年人与年轻人的就业岗位间不存在绝对的替代关系。我国目前仍然处在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在劳动力市场上,“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
    而“两难”的主要原因,不在于工作岗位不足和过剩,而主要在于劳动力资源的需求结构与供给结构的差异。  据相关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劳动力后备资源的技术水平和知识水平普遍很低,就业后工作适应周期较长,从而使得无技术的工人、非熟练工人就业较难;相反,大批有专业特长的专家、职员及技术工人退休后仍然再就业,他们的经验和技能是许多年轻人短时间内难以替代的,在劳动力市场上,对技术工种的招工出现大量的岗位空缺。
    这表明,失业的原因对相当的失业者而言在于自身的低素质。对这些人而言,那些60岁以上的人腾出的空缺,他们未必能填满。因此,有工作技能的熟练工人提前退休不仅不利于年轻人就业,而且还可能给国民经济带来消极影响从而加重失业。
    反之,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人力资源和智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增加了国民产出,可以为年轻人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笔者以为,应该正确对待因推迟退休年龄而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不能过分夸大,也不能视而不见,关键是要选取最佳改革时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酝酿延长法定退休年龄,逐渐实行退休年龄改革,循序渐进地调整退休年龄,不失为务实的政策选择。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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