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车死了,我没有逃跑,我没有下毒开车,酒后开车,死者的家属也还清了,驾照被吊销了,你什么意思?

2020-03-30 09:24: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酒驾(饮酒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79mg/100ml)的,不论年龄大小,均不负刑事责任。醉驾(饮酒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及以上)的,不满16周岁的均不负刑事责任,满16周岁的要负刑事责任。
      相关规定:《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至于每个赔偿项目赔多少,如何计算与很多细节有关,如死者的年龄、户口类型、受诉地法院的选择、被抚养人的人数及年龄,而这些项目中主要的是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X 20年,75周岁的以5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随年龄增长,递减赔偿年限 )。
    是否构成犯罪,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个需要看事故造成的后果和承担的责任是否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情形来加以判断,但是一般交通肇事罪,肇事方积极主动赔偿、取得受害方谅解、认罪态度好的绝大多数案件都是判处缓刑,不会坐牢。
    当然,最终是否能够被判缓刑,法官是根据案件事实情况综合而判决的。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员伤亡、负次要或者次要以下责任、无重大财产损失的,是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那就不能被认定具有“肇事后逃逸”情形。
    其次,肇事逃逸的主观目的必须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肇事方没有此目的,也是不能认定具有“肇事逃逸情节的”。当然,何为“逃避法律责任”,表现上有多种形式,法律上也有多种认定,具体认定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才能得出。
    自首是一种量刑情节,是一种认罪态度的体现,事故发生后有自首情节,没有逃逸行为的有可能会征得对方的谅解,减轻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在刑事中也可以作为减轻量刑的参考,从而增加被判缓刑的可能性,但具体能否减轻责任,还是需要结合事故的综合情况而定。
    回复不全面或者需要详细咨询的,点击头像进入个人首页,可查看手机号,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手机号也是个人微信号。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罚款1000到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醉酒驾驶的,将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因工伤死亡,肇事者已赔,如果不是主要责任的,申请工伤认定之后,用人单位应支付工亡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
    首先要做工伤认定,只有被确定为工伤的,才能由企业或工伤保险赔偿 1,不属于工伤,企业一般只是慰问,不存在赔偿责任,赔偿由肇事方承担 2,属于工伤,则认定工伤赔付范围,这属于一个总责任,在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死亡,属于工伤范畴的,工伤...
    如果已经认定为工伤,并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公司在员工离职或是劳动合同终止时是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
    若是上班途中发生不属于死者承担主要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该属于工亡,具体需社保部门认定是否属于工亡。若认定为工亡,则你们公司需要赔偿上年度职工工资年工资标准二十倍的工亡赔偿金及其他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