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扣除和违约工资,不支付加班工资,不给社会保障,提前半个月提出辞职(单位同意),离职后1个月,先发劳动仲裁案,再送企业强制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劳动仲裁对自己有利吗?

仲裁
2020-03-29 17:37: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与案件争议事实有关的证据资料;
    3、有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手续;
    4、当事人对仲裁主体有异议的,还应提交主体资格的证明资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由此可以看出因为工伤索赔产生的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被辞退没有补偿金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单位退还健康证、押金,补发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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