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回来了,手里没钱,我欠他的,他到现在还不还给我,不欠我!

2020-03-29 15:54: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详情热线咨询
  •   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诉状后起诉就是。  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
  • 要具体情形具体分析,如果在欠钱的时候就抱有非法占有、诈骗的目的,那么这样就可以认定为诈骗。如果一开始借钱的时候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则是一种正常的借款行为,若只是在借钱之后才产生不想还钱的想法,则很难认定为诈骗,所以绝对不可以一概而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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