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从2010年4月到2018年1月,经过七年的工作,公司被收购,一家新公司提议裁员。我于2016年2月生产,我在2016年7月初22天回到工作岗位,我的薪水从2017年3月的4200降至4000。现在,2018年1月27日,我将告诉你如何赢得我的权利。

公司并购
2020-03-29 11:47: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论公司的大小都是独立的法人,其他任何公司都不得强行涉及到其经营管理和产权变更。企业转让,必须由本公司全体股东(有限公司)讨论通过才可以。
    不过,一个大公司想收购一个小公司,只要价格高一点,一般来说完全可以收购或兼并另一个小公司。
    除非这个小公司是为了争这一口气,就是不肯转让自己的所有权。如果一个大企业要想兼并或收购一个小企业,必须先去谈判,首先了解小企业有没有出让其所有权的意向,如果有,那下一步就可以谈价格了。
    如果人家没有,你可以提高收购价格,征询人家的意见。
  •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
      实习期间不算入正式工作时间。  所以8-12有4个月。赔偿半个月的月工资,详见如下: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工资。  另外为提前30天通知本人,公司应再当赔偿一个月的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 并非所有的员工都可以被裁员。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裁员: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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