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偷拍成年人不穿未成年人衣服的照片是违法的吗?

2020-03-28 11:37: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构成任何犯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得未成年人,不构成盗窃罪;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盗窃罪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应该从轻刑罚。盗窃犯的小伙伴,只要没有参与盗窃,只是“花了”(使用了)盗窃来的钱,就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当然,是应该把使用的钱交到司法部门的。
  • 从《刑法》上看,对“偷拍”行为没有明确的界定。但《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明确的隐私权保护条款。隐私权的范围包括:
    1.与自己的身体、身份、特征为内容的基本信息和资料;
    2.与自己的生活经历有联系的社会性的信息和资料;
    3.与个人领域相关联的一些与自己的社会活动有关系的信息和资料。隐私里面还涉及到阴私,例如新闻背景讲的被拍照的女性的照片,就是与身体有关的内容。这些都属于法律保护的范畴。一般的公共场合拍摄别人要先和人家打个招呼,如果人家不同意,就不可以拍摄。另外偷拍是属于窃取,就是说被拍人根本没有意思表示,连默许的方式都没有,所以在公众场合的偷拍是违法的。
  • 未成年人犯罪遵循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我国未成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也明确地规定:“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 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教育、感化、挽救原则要求司法人员在办理未成人案件中要正确处理惩罚和教育的关系。要将教育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司法人员对未成人要坚持攻心为主,象父母对孩子、教师对学生一样,针对其个人特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之认识到自已行为的危害性。
    这一原则要求司法人员在处理未成人案件中既要注意查清事实,又要及时对未成人进行教育和感化。
    教育、感化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要受到重视,要正确处理查清事实与教育、感化的关系。查清事实是正确教育的基础,事实不清,就无法以理服人,难以针对性的开展教育。但也不能专注于事实本身而忽视教育和感化。
    教育和感化是处理未成年人案件的重要原则。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感化要注意挖掘犯罪发生的深层次根源,剖析未成人犯罪的根本动因,对症下药,深入进行心理教育,使其真正认罪伏法,并能正确对待将要面临的刑事处罚和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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