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位朋友借了五千元,现在拖欠的是不还债,之后陷入困境,我们向法院立案,没有身份证号码怎么办,还有她不是当地户口,她告诉我们她是海淀户口, 另一位老太太说那是她的母亲,我们联系她的母亲,说人也不是母亲,她从头到尾都没有诚实地骗取我们的信任,没有借钱还债,如果警察能立案呢?

2020-03-28 06:4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没有身份证怎样去拿社保: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社保局查验),一份带回执的照片(要到那些可以打印社保回执的照相馆照),这是深圳的做法。其他地方可能都差不多。有些地方肯能不需要社保回执,交一寸照片就可以,用什么底色,可能各地有各地的规定。
  • 立案流程

    (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接受立案材料,

    (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
    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立案程序的中心环节,是能否正确、及时地立案的关键。
    因为立案或者不立案,取决于公检法三机关对立案材料审查的结果,而审查材料的过程,也就是根据法律所规定的立案条件,确认有无犯罪事实和分析、评断这种犯罪事实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过程。
    因此,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三)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对立案材料的处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过对立案材料审查后,分别针对不同情况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
    这是立案程序的最后结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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