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我看中一套预售房,房地产商要19年12月30日以前拿房,想一次性结清,因为感觉风险性挺大,并且房地产商看我的别人的买房合同上的合同书上也仍未签名盖公章,说买房合同是房地产商存放,随后直到去行政部美国面签办理备案后才能够 取得合同书,而且要新年后才可以去办理备案,我想问一下您一下这样的事情代表什么意思?

2020-03-27 16:50: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
    一、二条所列条件。未取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 购房合同丢失后可以重新办理:
    1、首先找到房子的开发商的营销部,询问购房合同编号,登报声明。
    2、然后与开发商沟通说明情况,让开发商营销部工作人员与当地房产档案馆(合同备案及网络维护档案查询存档中心)联系,走一个订正的手续,让档案馆的人给开发商的销售人员重新开个权限。
    3、权限开通后,你的合同就可以重新打印了,重新打印的合同上面的章及其签字都要重新用印。
    4、拿着新合同去办理产权证。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新政下怎么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合同

    是否属于合法建筑

    查看对照自己的房屋建筑是否有产权证书,是否能对抗第三者的主张;若没有法定的产权证书的话,是否有规划建设许可证?是否有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土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有买卖合同?等等,并抓紧时间补办产权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