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丈夫死了,但是有两个孩子还没到家。我想再婚生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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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上户办理程序:
(1)持以上材料报派出所、分局审批后,分局签发《准予入户证明》;
(2)持《准予入户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户口登记部门每月向
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新生儿户口登记情况。
出国人员在国外生育的子女,回国后可在父母一方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所需材料:
(1)国外所生子女《出生证明》;
(2)父母及子女回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3)父母
结婚证;
(4)父母身份证明;
(5)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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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婴儿在30日内向婴儿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所需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身份证明
(3)《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2、对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婴儿,办理入户,可凭
(1)本人申请(说明理由);
(2)乡(镇)、街道出具的婴儿出生情况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4)责任区民警的调查核实报告;
(5)父母身份证明;
(6)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
(1)持以上材料报派出所、分局审批后,分局签发《准予入户证明》;
(2)持《准予入户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户口登记部门每月向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新生儿户口登记情况。
3、出国人员在国外生育的子女,回国后可在父母一方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所需材料:
(1)国外所生子女《出生证明》;
(2)父母及子女回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3)父母结婚证;
(4)父母身份证明;
(5)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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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孩如果在双方离婚协议上约定女方需支付抚养费,女方有权定期探视子女的话,双方上述的表现均有违约行为,但女方不能以被拒绝探视而拒绝支付抚养费,这是两码事,几年后,男方诉要求女方补交抚养费的话,女方是要依法补交的,但可以协议分批次补交,同时女方也可以诉男方拒绝探视是违背离婚协议的,可以要求履行权利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要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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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是归村集体所有,即全体村民所有,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分配方案,常见分配方案一般如下三种:
(一)将土地补偿费在全体村民中平均分配;
(二)村集体提留一部分,其余分配给被征地个人;
(三)全部分配给被征地个人。
是否属于本村村民,决定了是否可以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而认定一个人是否具有村民资格,户口是重要因素之一。
另外,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业人口的安置,因此,是否属于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业人口,也就直接决定了能否享受相应的安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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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