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我在商业城的工作,因为家里有什么东西要辞职,可是老板扣了我半个月的工资,还扣了200元,我该怎么办,老板应该扣我的工资!

2020-03-27 08: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若用人单位随意扣除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1.先找到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持离职证明文件要求发放应发而未发的工资。 
      
    2.若单位无理拒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协议、离职证明及拖欠工资的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社会劳动保障局)。
      
    3.仲裁机关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告知仲裁结果,如不服仲裁结果,可向上一级仲裁机关申请复议。
      
    4.直接向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虽然你只工作了半个月,但单位也要按照规定支付你半个月的工资。工资支付应当截止到员工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节日期间不应当扣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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