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借钱给我担保,借款人不还我想要的法律责任

2020-03-26 15:00: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1、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
    (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
    (2)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2、法律还规定:如果在签担保合同时,未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视为连带保证。所以,你说没有明确说明是什么保证的,按连带保证
  • 贷款分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两大类,如果没有抵押物,可以考虑办理信用贷款,无需抵押和担保,只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稳定的银行储蓄卡流水就行。

      抵押(pledging),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
  • 借钱到期不还的,债权人除了主张债务人还本金外,还需要注意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还可以主张违约金。而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主张还本付息等实际损失。想通过起诉追回欠款的,要注意在时效内以及搜集相关证据主张,在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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