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9年5月因债务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一直沒有出判,如今人民法院说內部调节,案件换队案件审理了,案件从民一庭调至民二庭案件审理了,但是当你查询案卷的情况下案卷里的开庭笔录没了,却多了一些被上诉人开庭审理时仍未递交的直接证据,而且二庭审理案件工作人员规定我再度查收被告方权利与义务告总和质证注意事项,我觉得资询一下,人民法院那么做对不对

刑事辩护
2020-03-26 07:1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所以适应的期限和民事相同。立案后,一般需要给予对方15天的答辩期,所以,一般在立案后15日后安排开庭,但同时要考虑承办法官的工作进度,法官很忙,当然要适当延后。
    离婚案件,一般在立案后3个月内审结。
  • 个人合伙产生的债务人纠纷应该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还款义务。《民法通则》 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这就是合伙债务纠纷的规定。
  • 您好, 债务纠纷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
    3、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责任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及其应当承担责任的证据材料。
    4、设有抵押物的债权,应提供抵押物的收据等,说明抵押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5、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以及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的证据。
    6、提供被告具有偿付能力的证据材料。
    7、要求返还物品的,应提供该物品的数量、质量及存放地点的证据材料。
    8、债务人可以提供债权的关系发生变更或者已经消灭的证据材料。
    9、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当事人提供上述证据材料的形式,可以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