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关系不好,丈夫在外面三晚四十年,我没有实质的证据。 我不想再继续这一天了。 请告诉我如何尽快解除婚姻关系

2020-03-26 04:1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满足上述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夫妻双方的离婚财产分割也可以在诉讼中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 关于离婚案件应提交哪些证据的解答如下;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  
    5、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6、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7、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  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8、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有无其他负担、有无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  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 合法登记的婚姻不经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离婚,不管两人不在一起几年都不会自动解除婚姻。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根据上述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仅仅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理由,并非分居2年婚姻关系自动解除,这是一个误解,不要以讹传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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