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是爷爷,爷爷现在去世了,我和父母一起住在这里,抚养老人直到老人去世。 父辈四个,爷爷,两个爷爷,姨妈和爸爸,爸爸是最小的,本人是女孩。 我现在想把房子通过家里直接交给你,怎么办?

2020-03-25 14:29: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卖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就是按照合同上的条款来办理的。
    购房者买房之后却发现原房主的户口还没有迁出,购房者要求售房者尽快迁出,但是原房主却迟迟不解决。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一定要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进行约定,一定要约定好不履行的违约责任。
  • 房产分割的原则
    如果房产约定为按份共有,则可按份分割。但如前所述,房产通常不约定份额而为共同共有。按照共同共有的法律的规定,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房产分割的原则,简而言之,就是房产按照有权分割的权利人数进行均分,如果有些权利人对房产的贡献度较大,可以多分,分割房产时要考虑到共有人的生产生活。
    分割原则中的均分,就不再累述。
    这里需要重点分析的是,贡献度,贡献度的因素在分割中很重要,而且贡献度通常会体现在出资比例上。比如恋爱期间共同购房,一方未出资但产权登记为两人共有,析产时,未出资方的份额,上海法院一般掌握至10%到30%,而绝非等分。
    分割时,同样要考虑到共有人的生产生活,比如父母与子女仅仅有一套房产,如果是子女要求分割,案件通常不会处理。
  • 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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