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出资和别人一起设立了民营企业以外的诊所。 法定代表人是我的婆婆,诊所的准备阶段请我的老师(他是公务员)帮忙装修,诊所的合作者认识我的老师,所以我母亲委托我的老师协商合作,但我的老师没有参加诊所的经营管理,之后我的婆婆再次签了协议。 公务员违反公务员法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3-25 06:16: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委托经营需要了解经营项目,如果是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7%,如果是除了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外的项目应当征收营业税,税率根据不同内容可能是3%,5%或20%。对于委托经营项目如果涉及到应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应当缴纳消费税
  • 中小企业各股东在签订合作协议前,都需注意以下问题:
      
    1、要审查股东资格。由于全体股东要对发起设立公司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一定要审查好股东的资格,包括股东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
      
    2、要明确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股东可以选择现金出资,也可以选择土地、房产、知识产权等折价出资。
      
    3、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及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等问题。
      
    4、明确股东的出资责任。如股东没有充实出资的责任。
      
    5、公司未能设立的责任的约定。现实生活中,设立公司的情况复杂,并不是最后都必定能设立成功,所有事先约定公司设立失败的责任,以防万一,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人。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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