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监外刑打人犯法吗,监外刑人,先打过我哥,接着我大嫂去劝解,又打过我大嫂,再用砖块打我哥头顶部,我哥情急之下用刀刺伤了监外刑人的腹部,我哥被拘押十天,监外刑人一礼拜早已住院,修复上下班了,并向我哥索取7000元治疗费,治疗费我哥该不该赔付,监外刑人违法了沒有?

刑事辩护
2020-03-25 06:14: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个不一定,要看伤者的伤情。根据法律规定,只要达到轻伤以上就要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但是,积极给对方交医疗费并取得对方谅解,可能会减轻处罚,甚至公安不立案追究。
  •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打人者年龄已满16周岁以上,对自身所实施的行为存在认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受害人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将会被依据刑法234条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亦会被按照刑法234条追究刑责。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量刑原则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但法院审理后认定犯罪嫌疑人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受害人残疾的,与故意伤害致死量刑一致,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同时对于打人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情况下,应当依法支付其相应的人身损害而皮厂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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