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做手术两个多月了,伤口好了。 但是,发现伤口处有异物,用手摸摸,走路,在医院做手术的时候,怀疑是不是还有什么残留,我想问问伤口是不是很痛。 如果怀疑这样的医疗事故的话,在哪里进行鉴定,鉴定后,我想怎么办法办理法律手续,谢谢! 快点! 什么? 期待回信!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3-24 18:2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一、一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的召开程序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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