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民事诉讼委托人包含辩护律师或是刑事辩护律师吗?一会儿也是诉讼代理人,一会儿也是辩护律师。仿佛只能被告、嫌疑人又找辩护律师或是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
2020-03-23 22:49: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 律师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律师资格,并且经过登记注册,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虽然取得律师资格但未登记注册的,仍不得以律师身份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
      另外,律师法第13条规定: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同时该法第36条规定: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现役军人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可以聘请军队中的或者地方的律师作为辩护人。
      外国人、无国籍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辩护的,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作为辩护人。
  • 民事诉讼代理人可以做什么?
    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权利:
    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人民法院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为了使当事人更好地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民事诉讼法赋予了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的权利。
    代理人可以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并要求有关鉴定部门对某一事实进行鉴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诉讼代理人调查取证的工作应当支持。
    2、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有关材料,一般指法庭审理过程中所有的证据材料、庭审笔录,以及起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书等在法庭审理中涉及的材料。至于有关材料的具体范围以及查阅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
    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
    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
    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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