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男友在恋爱中向我借了一万五千人分手。 让他还钱的时候,总是说最后的电话还没有完全关掉。 我和他现在在两个地方,当时有债务,但签名不是他平时的身份证。 我该怎么办?

2020-03-23 16:48: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对方自愿花的则不用偿还,你没有义务还钱。如果你是借对方的钱则对方可以要求你还钱,但对方需要举证证明。
  • 用人单位将劳动者的工资打成欠条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欠条向法院起诉讨薪。欠条的书写需要有以下的内容:
    第一,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方身份信息;
    第二,欠款的数额,用途;
    第三,是否给付利息;
    第四,是否约定还款日期;
    第五,债务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的公章;
    第六,书写欠条的时间。

  • 一、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

    三、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四、要注意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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