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病假期间工资支付80%,其中需要扣除保险吗

2020-03-23 13:1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未在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拖欠1天,理论上劳动者就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企业不给患病员工病假工资,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病假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继续按照在职职工标准,正常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病假期间仍属劳动合同有效期间,因此,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按在职职工标准缴纳社保。但单位未正常缴纳的,是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的情形。

    参考法律: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