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认识我丈夫三个月就结婚了。 2015年10月结婚,2017年3月离婚,结婚前怀孕,结婚后生了个男孩,法律上不是结婚欺诈,我从别人那里得到了彩色礼物

离婚
2020-03-22 16:14: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有如下情形,男方可以主张对方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要回彩礼有是那种情况,1,未领取结婚证的 2,未在一起共同生活的,3,大量彩礼构成家庭困难的,2,3两种情况以离婚为前提。。因此你要回彩礼的难度较大。你这种情况可从下列条件准备,
    1、核实给付彩礼的证据,这一点可以找媒人作证,最好能找到对方的人维尼作证。
    2、证明你家庭因结婚造成困难,有街道或村委会处证明,最好有低保证。在起诉离婚时可以主张要回彩礼。祝好运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由此看来,在婚约财产案件中,首先,男方要求返还的只能是彩礼,即男方以给付女方现金或实物的方式缔结婚约,目的在于最终成就与女方的婚姻,此部分系属彩礼,其他男方以红包形式给付女方家属的财产属赠与性质,对该部分男方请求返还时应不予认可。其次,应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为前提。
    如已办理结婚登记,在两种情形下,男方仍可请求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双方离婚后,男方可请求返还彩礼;
    二是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在此情形下,双方离婚后,男方可请求返还彩礼。
  • 结婚多久离婚算骗婚,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如果是结婚后不久离婚,同意返还彩礼,双方没有纠纷的,都不属于骗婚。结婚是自由的,离婚也是自由的。如果认为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婚后第二天就可以离婚。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