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在1977年工作,2006年至2013年服刑,直至2016年有偿监狱保险。

2020-03-22 10:2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2018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

    关于补缴的费用,一般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标准,补缴20%,满45岁的男性、满30岁的女性农名,最高能补缴10年;而满60岁的男性满55岁的女性农民,则能够补缴15年。
    虽然在2018年已经不能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了,所以,建议大家最好是按月进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等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年龄后并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养老金。

  • 1、在工伤期间,单位无理由开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首先需要确定自己的案件是否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即仲裁委处不处理自己的纠纷。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处理以下六类案件: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注意:单就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委不会处理,此类案件由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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