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6年12月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三证一体型),未开户,未办理税务登记证,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未办理营业,忽视保税半年。 现在需要注销,如果会被罚款的话,需要取消注册税务登记证吗?

公司税务
2020-03-20 23:2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将进行税务清缴处理。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需要的材料包括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税务登记证年检所需资料   
    (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留存的资料   
    1、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有劳务协议的单位,提供与劳务公司签定的劳务协议(复印件)及劳务人员名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二)备检资料   
    1、按要求填写好“劳动保障年审综合情况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该表电子版。表格可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或可登录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力信息网下载;   
    2、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30人以上的带30份)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3、招用流动人员需要备案并且填写《招用流动人员申报表》和《人员花名册》;   
    4、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的加带《就业许可凭证》;   
    5、年审时上月和上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须提交上月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办理综合计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加带综合计算工时审批表和不定时审批表;   
    7、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8、职业介绍机构加带《劳动力中介许可证》、社会办学机构加带《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 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准备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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