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还在企业上下班期内签订合同是3年,合同有效期没满,企业因改革裁人和我解除劳动关系,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在这段时间,我申请办理了休年假,业务经理早已签名愿意,之后业务经理又规定我要去上下班,我没愿意,业务经理以此为由回绝帮我经济补偿金,我该怎么做?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20 21:46: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明白你应休的年假期限,便于向领导提出申请。  
    2、处理好休假期间的工作。  将手头工作告一段落,休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好,尽量避免因为休年假而耽误整体工作进程的事情,这也是敬业精神的一部分。  
    3、不要扎堆申请。  年假可以选择工作不忙的阶段进行申请,切忌与同事一起扎堆申请年假,单位休假过多会影响正常运作,这是领导不得不考虑的事情。  
    4、因公未休年假可顺延或申请补偿。  确因工作需要没有休年假者,可顺延至第二年,也可用资金或时间来补偿未休的年假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 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带薪年休假只与工作年限有关,与社保缴纳无关。在公司工作满10年,可以休息10天带薪年休假,到新单位后不能直接休息10天带薪年休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