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的是没有私人房地产证明书的房子,只有住房合同! 这份买房合同的名字是李某,他把房子卖给某人,两人在买房合同上签了字,但买房合同没有改名,某人又卖给我,签了字,买房合同的名字是李某,户口掉在这里,但是需要房子的公证! 这是怎么公证的?需要什么手续?我和李某联系不上,只能和某联系。

公证
2020-03-20 12:53: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以上便是关于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以及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等问题的相关介绍。从上述阐述我们可以知道,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必然需要公证,但是如果公证了则其证据效力更强。此外,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时需要提供相应地一些材料,这些要求可能会随着各地公证机构的不同规定有所不同。所以,在办理时建议咨询当地公证机构或者当地律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公证机关一般要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以下情况:
    1.买卖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2.房屋产权状况;
    3.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合同内容是否认同,是否协商一致以及法律后果是否明确。
    在提交了所需材料之后,公证机关除去要对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属实进行审核之外,主要对合同的下述内容进行审核: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合同中买卖房屋的坐落位置、数量、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它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
    公证机关工作人员对审查内容审核之后,将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填写审批表,正式办理合同公证手续。
  • 房屋拆迁补偿手续,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证据公证。
      
    2、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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