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出生一天进医院,医生说肺部有炎症!!!!结果活了6天,复查CT没有痊愈,但严重的是,住院一方有炎症,两侧都有炎症,而医生让我们去外面医院买药,这是孩子的病延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3-20 08:13: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医疗事故属于民事侵权纠纷,会产生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情节严重,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时,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也是需要对患者进行赔偿的。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就不用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里面的相关规定来办理,可以使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 1.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一般需要被侵权人举证医院有过错。。
    2.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形下,推定医院有过错,你不用举证证明医院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因此,只要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诊疗的医务人员。
    5.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1、医疗事故是民事侵权纠纷,会产生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情节严重,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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