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11月10日,我从卖家那里买了一部二手电话,叫我给他加上XX。他说话后决定付200元。剩下的货都付了。我给他带了身份证。但是我给他寄了200元的信封。他说我不想要退钱,他说我不想退钱。

消费者维权
2020-03-19 13:48: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很多借钱的人,在借钱之后发现自己根本还不了,就想着一走了之能够一笔勾销,但是出借人并不会一笔勾销。建议要是出借人要是发现借款人有跑路等情况的,一定要及时去法院起诉,如果对方还有银行卡使用的,那么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就能够尽量保证有钱拿回。

  •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 借钱是否需要身份证主要看你借钱的方式,如果是到银行贷款或者到其他网络平台借贷,通常是需要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私人之间借款由双方协商,写借条或者欠条通常最好写清双方身份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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