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务派遣不与雇员签订协议,雇主应该管理吗?

2020-03-19 11:39: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务派遣员工有哪些好处,  
    1、更多选择就业机会  可以充分体现个人的择业自主。由于个人的人事关系全部建立在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能够毫无障碍地进行流动,重新选择更能发挥自身素质的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公司广泛的职业信息渠道为求职者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在不同职位流动和比较中找到合适的工作。如劳动者回到派遣公司后,派遣公司可以根据劳动者的求职需求,重新安排工作。公司现在已经和20家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安置各类人员2000多人,有着丰富的用工资源,可以进行广泛的工作调剂。  
    2、更好保障合法权益  在劳务派遣合同期内,劳务派遣公司成为用人主体,在对个人的报酬、待遇的执行中,能够严格按国家的法律、政策进行操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受雇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劳动者个人与企业在雇佣关系处在弱势,劳务派遣公司则能够有效监督用人单位规范用人制度,为外派员工提供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合法权益得到应有保障。  
    3、更能发挥个人才能  个人实行劳务派遣后,个人可以合法建立多元劳动关系,在不影响原有工作前提下寻求更多发挥自己才能的机会和空间。  
    4、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公司保证每月按时把工资足额直接打到每位劳务人员的工资卡,不会克扣员工的任何费用。
  •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行业主要是建筑业、制造业和电信、银行、饭店、医院、邮政、家政、电力、铁路运输等服务性行业。
  •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务派遣合同是指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你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使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依然成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你根据公司的安排,在外工作期间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
    二、如你被认定为工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你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住院期间公司没有为你提供护理人员,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护理费。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如果你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果你被认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由公司安排工作。如无法安排工作,由公司支付伤残津贴。如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如果你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上述工伤待遇项目中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公司支付,其余工伤待遇项目由工伤保险金金支付。
    五、如果公司没有为你购买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应该由工伤保险金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由公司支付。
    六、所以,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应该由社保基金支付,如果没有买社保,由公司支付。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公司应该在你入职之日起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第二个月开始,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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