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造林绿化工程项目共分五个指标实施,工程总投资150万元,各项指标不超过50万元,获准以邀请招标方式实施。 项目建设部门经过筛选,计划向8个部门发出招标邀请,但由于县发改局招标部门不足,不进行招标。 在此项目中邀请的投标机构是否足够,一个投标机构是否可以参加两个以上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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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应注意以下问题:
1、投标书的写作
投标书的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具体清晰、准确准时。
2、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
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
3、招标文件的签收保存。
招标人收到标书以后应当签收,不得开启。
4、投标文件封面的制作规范
5、其他须注意事项:
(1)投标书格式、标段、里程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建设单位名称与招标单位名称是否正确。
(2)报价金额是否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一致,大小写是否一致,国际标中英文标书报价金额是否一致。
(3)投标书所示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书是否按已按要求盖公章。
(5)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6)投标书日期是否正确,是否与封面所示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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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为了使所有投标人都能事先知道开标地点,并能够按时到达,开标地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确定,以便使每一个投标人都能事先为参加开标活动做好充分的准备,如根据情况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并提前做好机票、车票的预订工作等等。招标人如果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变动开标地点,则应当按照本法第23条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书面通知每一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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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相关规定,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
一、《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规定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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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