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就是湖北省恩施市XX建始的嫁入湖北恩施来凤,完婚的情况下我的户籍沒有迁走,如今我想要给小孩的户籍与我一起要哪些办理手续。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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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迁户口手续:结婚迁移户口很简单的,结婚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去想要迁入的派出所去办理户口准迁证,然后再回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就可以了,只需要几元的工本费,其他的钱就不需要了。婚后户口迁移是需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计生证明才可以办理的。
准备好双方(男、女)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迁出户口一方的女方所在村委出具计生证明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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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没有户口可能会被罚款的,家长要及时为孩子上户口。一般来说,上户口的申办材料为: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3)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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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
同居,户口:在当下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说明情况,出示离婚证,然后开个户籍迁移证。带着户籍迁移证然后回老家,出示老家房产证明、宅基地证明或者村委会、社区相关证明或者老家家庭的户籍本就可以迁回户口。
具体得先去派出所户籍科去咨询,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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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