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旧区和小区重建,由于以前的下水道经常堵塞,后来我们的建筑业主和物业贸易从外墙直接厨房下水管道,几年老化的管道,一点点脱位,漏水,导致外墙很脏,影响社区形象,房主修理自己的管道,否则我们需要停水,这个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2020-03-18 05:3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六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 关于下水道漏水问题的解答:如果是因为下水道质量问题或是安装不当,那应按房屋买卖合同规定,由开发商负主要责任。公用下水道属小区公共设施,物业有义务尽到管理职责,如果是因物业管理不到位,没有按规定履行日常维护义务,则应由物业承担相关责任。
  • 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擅自停水停电。
    水、电是小区业主生活的必需品,即使合同中对强制断水、断电有约定,物业公司也不能以强制断水、断电作为手段,要求业主交纳各类费用。如果业主欠交费用,物业公司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或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欠费业主支付费用和违约金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基于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依照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有接受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权利,同时承担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同时承担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
    因此,业主应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而物业管理公司应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的义务。

    物业管理公司在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应当采取合法的手段或途径来解决,而不能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如果因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停水、停电的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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