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销售三无产品,价格不足100元,如何处罚?。

消费者维权
2020-03-17 10:59: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按照残品次品处理,但不可以按照正品对外销售,下面是销售三无产品的处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三无”产品定性处罚问题的答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三无”产品如何定性处罚的请示》(桂工商发电[2001]5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生产、销售“三无”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该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将“三无”产品,送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其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如检验机构认为不合格产品,应依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这是我国法律为惩治假冒商品等欺诈行为的特别规定。
  •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三无产品”的处罚包括:1,责令改正;2,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3,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法所得的)。 给你没收三无产品的处罚有法可依,罚款要看你有没有违法所得,当然,有违法所得的话,可以在违法所得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以内给你罚款,当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也 要在此范围内规定处罚标准,超过的部分无效,6000元罚款要在你的违法所得百分之三十以下是对的,如果你还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额不足20000元,该处罚是超越法律的行为,是无效的,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认定共商部门的处罚行为违法,同时要求对内蒙地方法规进行违法审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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