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和门口发生口角,在门家石头碰撞,我正好避开了。 后来我和门吵架,使他的鼻子出血。 在那之后,我们报案了。 对方要求我赔偿五千元。 我没有答应。 他说要起诉我。 我想问问他是否正当防卫。 起诉我,我们是否会赢。 什么? 什么? 什么?

2020-03-16 16:1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死刑案件辩护需要注意: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等)2)被告人是否有自首,坦白和立功的情况3)共犯犯罪中被告人是否是从犯,胁从犯4)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或具有防卫的性质5)查找指控被告人的证据是否充分,合理,真实,齐备6)看被告人的行为对于社会危害性是否较大7)看起诉书在法律中是否存在问题8)看被告人的口供是否真实,有没有收到严刑逼供,诱供的情况9)看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
  • 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  非正当防卫,是指不是危害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而采取措施防止侵害的行为。  
    1、防卫过当。它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正当防卫时,超过了正当防卫所需要的必要限度,并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行为。  
    2、防卫挑拨。它是指行为人故意挑逗对方,使对方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接着借口加害于对方。  
    3、防卫侵害了第三人,也叫局外防卫。它是指防卫者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以外的人实施的侵害行为。  
    4、假想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根本不存在,由于行为人猜想、估计、推断不法侵害行为存在,而对其实施侵袭的一种不法侵害行为。  
    5、事前防卫,也叫提前防卫。它是指行为人在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或者说还未到来的时候,而对准备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了所谓的防卫行为。  
    6、事后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终止后,而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所谓防卫行为。
  •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不过即使负担民事责任也是要按双方的过错比例来承担的,具体承担比例依法由法院认定,但是如果防卫者也有人身损害的话,那么被正当防卫者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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