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属县里住户,2005年在周边买一幢本地农户的小产权房子,此次将会碰到动迁,那时候购房的钱加装修用掉40万,但如今國家清除小产权房子,因为我不知道可否获得些赔偿,内心很后悔莫及,如当时买一套商住楼40万早已非常好了,可如今不知道能如何。请帮助答。特别感谢!

2020-03-16 09:23: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
    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从物业管理看,由乡政府指定的开发商成立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服务管理水平不是很高。
    小产权的房子是集体产权,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购买者只有使用权,不能转让,不能做贷款,不享受国家大产权房子的待遇!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 商品房产权,实际上说的是房屋的所有权,这个权益是永久的,至于有年限的,是土地使用权。
    我们国家规定土地是国有的,你的房屋建筑在国有土地上,对土地有使用的权力,这个权力的时效分50年和70年两种。
    其中如果土地的性质是综合用地,也就是说土地上的建筑不仅包括住宅,还包括商业、医疗、教育等其他类型建筑,这样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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