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告是当事人还是债权人法院都受理,还是这样的原告能保全我的财产,我是担保人

2020-03-15 12:0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发现该物已经做了抵押抵押债权具有优先受偿权,优先于你的债权执行,你只能执行余额。所以,你要了解抵押债权的数额,期限,对抵押债权的全部数额有个判断,再结合抵押物的变现价值判断是否有余额及余额多少,以便做出要求法院另行查封被告财产还是等待得抵押债权余额的决定。
  •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财产保全制度,旨在防止人恶意转移、隐匿、毁损其所有财产,将来生效裁判能够顺利执行。因此,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依法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然而,民事诉讼实践中,存在部分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的现象,严重干扰了民事诉讼活动,造成一定的负面社会影响。对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并要切实加以解决。  严格条件审查。
    法院要加大对财产保全申请的审查力度,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之规定要求债权人提供初步证明材料,对债务人确有转移、隐匿、毁损其所有财产可能的,方可采取保全措施;否则,应驳回债权人的保全申请。
    要建立集体讨论制度,把好财产保全关口,有效避免财产保全权利的滥用。  改进保全方法。坚持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的顺序选择使用保全措施,给暂时陷入困境的债务人留出路,尽量不影响其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因保全方法不当而造成负面作用。
      完善法律规定。完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要明确规定财产保全的适用情形,细化具体条件,规定财产保全的实质要件;同时对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具体要求以及滥用财产保全造成对方损失如何赔偿等问题要作出明确规定,适当提高财产保全“门槛”,增强可操作性,严防当事人滥用保全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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