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未成年人,在卖珠宝的地方买了五百多条项链。 他们说假的话要赔2万日元,当时拿着珠宝的证明书,所以写了信,买了在别的珠宝店定了价。 毕竟是假的,我想问这是否会成为犯罪

2020-03-14 13:1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的规定如下: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第三款还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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