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酒店经营者,有几个我认识的人在我的酒店里喝酒,其中一个人骑着自行车离开我的酒店,他们给了我一些酒,我也喝酒,请你负责,

2020-03-14 10:2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入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一50%的损害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一30%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照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 1、驾驶者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受到刑罚处罚,最高刑期7年,最短刑期3年。
    2、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A、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按20年计算。B、丧葬费: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计算。C、精神抚慰金:法律规定最高为10万,一般判决4~6万。D、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死者本人上有老下有小,则孩子给付抚养费到18周岁,父母按20年计算,如果死者是独子,则有肇事方全额承担,如有兄弟姐妹,则按份承担。如死者的另一半无生活来源,则还要承担死者另一半的生活费,按20年计算。
    3、死者家属可以向车籍单位和肇事者本人索赔。
    4、按理肇事者应该立即被刑事拘留。
  •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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